登录   注册   会员中心   帮助  
 
主页 资讯中心 营销中心 大众酒评 葡萄酒E店 葡萄酒博览 人 物 俱乐部 酒博客 侍酒师 论坛
 
国内资讯 国际资讯 热点专题 厂商动态 科技资讯 展会信息 分类资料
中国葡萄酒资讯网 > 资讯中心 > 分类资料 > 标准规范 > 正文
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
 http://www.wines-info.com  2006-3-29 22:11:44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作者: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6年第44号


《关于调整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简化程序,方便进出,经研究,决定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制度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 /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安全/食品化妆品标签管理中查询);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必须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要求。


二、自2006年4月1日起,进出口食品、化妆品的标签审核与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检验检疫结合进行,不再实行预先审核。各级受理机构不再受理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预先审核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强制要求凭《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报检。


三、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实施检验检疫时要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要求以及与质量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在按规定出具的检验证明文件中加注“标签经审核合格”。


  2006年10月1日前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可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更改,符合规定后放行。


  自2006年10月1日起,进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不符合进口国/地区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处理。


四、已经取得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继续有效,如进出口食品标签与审核证书上标注内容相符,可免于标签审核。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一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包装特殊膳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一2004)等新标准对食品标签要求发生变化而需要换发新证书的,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标签办公室2005年12月9日《关于对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进行审核换证的通告》规定换证。受理换证日期截止到2006年5月1日。此后,因法律法规或标准对标签要求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新要求的证书自动作废。


五、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行检验检疫,包括标签审核、检测、查验,统一按检验检疫收费标准收费,不再收取标签审核费。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推荐此文】【字体: 】【打印本页】 【收藏本页】 【关闭本页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2-24]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葡萄.. [5-21]
·葡萄酒卫生标准【GB/T ..(图) [10-23] ·卫生部发布食品添加剂新增品.. [4-19]
·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酒.. [10-18] ·税务总局关于进口环节消费税.. [4-1]
·《食品质量认证实施规则──..(图) [10-17] ·进口食品标签审核有关法律法.. [3-29]
·法国食品标签制度一览 [10-14]
关于我们 | 约稿启事 | 网站导航 | 诚聘英才 | 刊登广告 | 服务项目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建议投诉 | 友情链接
网站客服: 业务点击这里联系我    管理点击这里联系我    编辑点击这里联系我    网站技术点击这里联系我
版权所有:中国葡萄酒资讯网  |  美酿文化咨询有限公司全程运作
客服热线:86-0771-2631000  |  投诉信箱:info@wines-info.com  |  桂ICP备05003592号